弗吉尼亚州更新无主财产规定,将数字资产纳入监管
近期,弗吉尼亚州正式通过了针对无主财产法规的修订,将数字资产纳入州托管规则,并对相关资产的出售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周一,州长阿比盖尔·斯潘伯格签署了第798号众议院法案。该法案对《无主财产处置法》进行了修订,规定未认领的加密货币必须以实物形式转移,即保持其原始形态,而不是转换为现金。
新规定还要求任何出售行为必须至少持有一年。法案明确规定:“在资产申报满一年后,州管理者可指示未认领数字资产的持有者清算已申报但未移交的数字资产。”
通过实物形式持有加密货币,弗吉尼亚州降低了在市场低迷期或以不利价格强制出售的风险,为日后认领资产的所有者保留了潜在的价值。
随着该法案的通过,弗吉尼亚州成为越来越多将数字资产纳入无主财产法律管辖的州之一。去年五月,亚利桑那州通过立法,允许在三年后取得未认领加密货币的所有权,并将其纳入州管理的储备基金。加利福尼亚州也已通过类似法案,将加密货币纳入该州无主财产法律体系。
明确账户废弃认定标准
该法案进一步明确了加密货币账户被认定为废弃的条件,设定五年无活动期限;但若账户所有者表现出登录或交易等参与迹象,则不适用此条款。
Coinbase首席法务官保罗·格雷瓦尔在社交平台上表示:“这是来自弗吉尼亚州的好消息。”他认为该法案“更新了该州无主财产法规,将数字资产纳入覆盖范围,并确保以实物形式进行资产移交”。
弗吉尼亚区块链委员会此前指出,该法案是“重要的一步”,认为其“有助于推动弗吉尼亚金融法律的现代化,并彰显该州对新兴技术的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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